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施优化消防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四项举措”

一是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采取告知承诺的,推行“一网通办”,不采取告知承诺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现场检查时间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二是依申请公开消防执法改革前办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法律文书信息;三是每周三下午,全省消防救援站对群众开放;四是对首次轻微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免予处罚,需要处罚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 王星)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实施优化消防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四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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