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两病”门诊用药报销费用比例不低于50%,一年医保报销总额不低于400元

2019年云南省开展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也就是俗称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对因血压、血糖异常而需要服用降压药、降糖药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就可以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降压药、降糖药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一年医保报销总额不低于400元。(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志学)云南省“两病”门诊用药报销费用比例不低于50%,一年医保报销总额不低于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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