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着力解决谈判药门诊开药难、负担重的问题

云南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完善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待遇保障机制的通知》,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方面,针对群众门诊用药负担重的问题,制定专门的报销政策,门诊报销比例与住院基本相当,可以达到70%左右,让群众吃得起药。另一方面,针对群众在医院门诊开不到药、开药不方便的问题,通过签订承诺书,协调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等14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结合诊疗特色,有针对性提高谈判药门诊备药数量,让群众开得到药。(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志学)云南省着力解决谈判药门诊开药难、负担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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