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 五一期间,云南高速公路这些车辆临时限制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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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五一假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和国家六部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发布通告,决定2021年五一假期全省采取临时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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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5月1日至5月5日,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审批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件,之前已经批准的,相关企业要停止运输。


涉及国计民生确需运输的,如自来水厂生产用液氯等,要逐级上报至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从严审批。申请获准批准后,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运输车辆、驾驶人和押运员管理,督促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行驶路线通行。


二、2021年5月1日0时至5月5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为机场、高铁站、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运输车辆在凌晨0时至6时,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之外的时段内可以正常通行;运送医用氧的运输车辆不受限制。


来源: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云南发布
编辑:韩娅娇
审核:徐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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