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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占耕地建房?芒市出手,坚决拆除!
2021-04-28 11:24
来源:德宏团结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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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芒市土地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
组织相关部门
到芒市镇大湾村委会田园新村
开展土地清查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大湾村委会下芒院集体承包田多宗土地上正在新建建(构)筑物,均未取得合法用地、建房许可,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乡村违法违规建筑,也是社会关注的违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典型案件。
执法人员现场责令2处正在违法施工的建筑工地停工,对9处无主违法建(构)筑物送达《芒市镇人民政府关于无主违法违规建筑物的公告》,责令限期拆除并限期接受调查,逾期将依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依法组织拆除、恢复原状。
长期以来,芒市个别乡村地区乱占耕地建房、违反农村“一户一宅”规定建房、破坏林地建房等问题频发,对宝贵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造成严重破坏,滋生了非法转让买卖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是社会各界和群众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对此,按照中央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有关通知要求,市委、市政府成立芒市土地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土地清理整治,严查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州政府印发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
明确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按照顶风违法认定处置。
据悉,市土地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已制定土地清理整治联合执法机制,将组织有关部门到各乡镇开展巡回执法督查,对不听招呼、不听劝阻、不主动配合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将依法采取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施工现场、停水停电等有关强制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对采取“躲猫猫”“打游击”方式回避、躲避执法检查的,将依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公告十五日后,依法对无主违法建(构)筑物组织拆除。
小编提示
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用地行为。《通知》列出的八种情形,每一种情形的表述虽然简单,却涵盖了多种违法情形。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需要根据具体的违法事实,依法作出处罚。
来源:
芒市土地清理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芒市镇政府
责编:刘亚旭
审核:张仁韬 李武周 朱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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