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单次收取住房租金原则上不超3个月

近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要求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原则上不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纳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央视)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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