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
彩龙社区
社会
正文
民生服务
出行
财经
教育
健康
文化
旅游
招聘
7部门联合发文规范直播带货:明确直播营销行为8条红线
2021-04-23 11:37
来源:"人民网"微博
上一篇
山水常绿 乡愁永驻——云南守护“动植物王国”的“诗和远方”
来源:“昆明晋宁发布”微博
2021-04-23
下一篇
云南省小龙潭监狱原监狱长王春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04-22
近日,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将从事直播营销活动的直播发布者细分为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明确#直播人员应年满16周岁#,直播营销行为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等8条行为红线。(人民网)
国家七部门联合发文规范“直播带货”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人民网"微博"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312017000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滇B2-2009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