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和市场监管所 全面整治昆明火车站及其周边违法违规经营药品行为

昆明信息港讯 针对昆明火车站北进站口附近商铺存在违反《药品管理法》售卖药品行为的问题,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和市场监督管理所采取措施,持续排查,全面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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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指导检查。12月17日,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的指导下,执法人员对昆明火车站及其周边经营户(副食店、杂货店、土特产品店、报刊亭、餐饮店等)进行检查,并发放“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知书”“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行为管理规范”等宣传资料,告知经营户严禁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如晕车药、茶苯海明片、扑尔敏、藿香正气水等)。

二是定期检查。太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每周定期对昆明火车站及其周边经营户商店进行检查,宣传、提醒、督促、贯彻、整改,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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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约谈整改。对检查中发现违规销售药品的行为,先以教育为主,责令下架处理,并约谈整改。1月12日,太和市场监管所对昆明站周边16家副食店、杂货店、土特产品店等商家进行集中约谈,再次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发放企业约谈建议书,再次强调企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得销售药品、医疗器械。

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将继续加大对昆明火车站及其周边经营户的排查检查力度,加大普法宣传,号召广大经营户遵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红线意识,并将在今后的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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