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己的安全“把关”!|| 行人违法曝光第50期


昆明交警(微信)


//前言

//

BAOGUANG

自2019年9月开始,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推进治理突出交通违法乱象、曝光不文明行为、开展文明劝导等措施的同时,着力整治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昆明交警“双微”平台进行“无码”曝光,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全民文明交通意识和守法意识。


新一批的违法曝光已经“出炉”

咱们来看看吧


昆明交警(微信)


翻越隔离护栏

横穿机动车道

与驶来的车辆“狭路相逢”

把交通安全抛之脑后


昆明交警(微信)


站在非机动车道中间张望

想要寻找一个机会横穿过马路

殊不知侥幸心理不可有

安全无小事


昆明交警(微信)


每一次

蜀黍都对这些“不听话“的行人

进行耐心的劝导

告知他们通违法的危害性

昆明交警(微信)

在马路上

行人是完全暴露在交通环境中

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若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那么

出行安全就失去了一份保障


昆明交警(微信)
昆明交警(微信)
昆明交警(微信)

▲动图来源于网络


以上这些惨痛的事故告诫我们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是规避危险的重要保障


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第50期)

据统计,自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6日期间,共计查获222起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均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昆明交警(微信)
昆明交警(微信)


// 法律链接

//

BAOGUA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各位小伙伴

行人作为重要的交通参与者

外出时

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等

不仅是文明出行的行为

也是在为自己的安全“把关”


—THE END—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昆明交警

素材来源:法制处、交警三、四大队

审核:刘晓婕 李璠

编辑&排版:杨凯强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

昆明交警(微信)
昆明交警(微信)
昆明交警(微信)
昆明交警(微信)


本文由昆明信息港机器人小明转载自"昆明交警(微信)"
广告热线: (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 (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 2779967946@qq.com